西方夜谈[1]谈营销论英文

2007
06.01

营销和英文有什么关系吗?是的,不但有关系,而且关系很大,特别体现在英文阅读方面。如果不具备直接阅读英文原版专业书刊能力的话,很容易造成我们对西方的一些专业术语或者先进理念产生理解上的偏差,为什么呢?

首先我想问一个很简单的小问题。接触过营销的人,相比对“消费者的需求”这句话应该是最熟悉不过了。那么请问,驾驶员培训学校对汽车应该是有需求的,但为什么宝马、奔驰、劳斯莱斯之类的轿车推销员/销售商一般都不会把汽车推销给驾校? 先好好琢磨琢磨,然后我们继续。

如果不是老学究,不抠字眼的话,一般国人见到“需求”这个词多半会想当然地理解为一个概念,认为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但是“需求”在英文(营销专业)里却是两个单词,表达的是两个概念!“需”对应于”the needs”——需要,你必须的东西,“求”对应于“the wants”——要求,你想要的东西。所以“the needs and the wants of the customers(消费者需求)”是海外商学院营销学教授上课(授业)的时候经常挂在嘴边的原话。 只有在一般交谈中(非授业),才笼统地用needs来表达消费者的需求这个概念。

那么这两个概念的差别何在呢?现在假设我去公司上班,如果不能走路、坐公车的话,拥有一辆私家车就是我(消费者)的需求了:我可以买普桑、夏利甚至二手车,这属于“需”(the needs)的范畴,买车是我必须的(I need it);我也可以买宝马、奔驰甚至劳斯莱斯,不过那属于“求”(the wants)的范畴了,只是我想要的东西而已(I want it),但并不是我必须的——因为单纯从交通工具这个角度来说,我完全没有必要买那么高档的车,除非我考虑到其他的因素。简言之,如果我饿了,一碗方便面就能解决问题;但如果我要下馆子或去酒店吃饭,那要解决的可能就不光是我肚子的问题了。

可见只有正确认识和区分消费者的需和求这两个概念,才利于我们有的放矢地拟定相关营销策略,因为消费者想要(want)的东西不一定就是消费者必须(need)的东西。虽然我上面举的例子很简单,很普通(我通常都喜欢举一些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现象为例子),但我们不妨自我思量一下,搞了这么久的营销,我们到底有没有意识到“消费者的需求”其实是两个概念,要分别对待呢?要得到答案很简单:如果您觉得“把梳子卖给和尚”、“把冰箱卖给爱斯基摩人”、“把斧头卖给布什总统”之类的“高深”营销问题和我上面举的简单例子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的话,那么恭喜,你营销学的基本功相当牢固。

“消费者的需求”这句译文本身并没有译错,问题出在中文是表意文字,很多时候只要一看到文字,我们基本上就可以知道要表达的意思。所以如果我们不接触英文原文的话,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受其中文表意的影响。

比如说“团队”现在是很流行的词,团队精神、团队合作等等,当然是好的,值得提倡的。那么当您学到/碰到/遇到/听到“团队思维”这个管理范畴的专业术语时,也许自然而然地认为这也是个值得提倡的思维方式,适合做决策时候使用,群策群力么。可惜刚好相反,“团队思维”要表达的却完全不是我们中文所理解的那种意思。

本文说的是营销,其实放到管理、经营、金融等方面,道理都是一样的。所以,当我们学习西方先进的理念/原理/经验的时候,如果只是通过那些翻译成中文的专业书籍/报刊/杂志来学习/温习/更新/我们的专业知识的话,是不可能真正得到提高的。而且,如果对吸收的东西出现理解偏差,基本功就不会太牢固,那么再阐述/转述/传授给别人的话,要么贻笑大方,要么遗祸无穷。

很多道理都是相通的,试问国内那些过世/在世,真正够资格称得上国学大师的人,有几个不是英文造诣极深而学贯中西的?身边曾有同僚、学友问我:为什么中国到现在还出不了世界级的企业?管理、营销等领域到现在还没有出现“生命常青”(life-long)的大师级人物(他们之所以强调“生命持久”是因为见多了昙花一现式的所谓大师级人物,多半风光一时之后都默默无闻了)。。。?而我总是开玩笑地回答:前者是因为中国大多数本土老总的英文水平有待提高;而后者是因为国内管理、营销等领域还没有出现英文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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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夜谈?笔者谈这些东西的时候,都在夜里,环境静一点,心也静一点;
为何西方?因为时差关系,笔者这边为夜,国内却为晨,所以加上西方二字作为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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